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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沙龙第231期谈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损害评估

vic67维多利亚33082015年6月2日电 (通讯员 孙玲玉)6月2日下午,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副主任於方研究员作客环境沙龙第231期,作题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损害评估》的报告,由饮用水安全教研所陈超副研究员主持,30余名学生听取了报告。

於博士介绍,环境损害赔偿是环境法律的一大突破,环境损害赔偿包括补偿性赔偿和惩罚性赔偿,后者目前没有入法。目前国内对于环境损害属于传统法律范围还是环境法范围的争议仍没有明确答案,因此需要借鉴美国、欧盟 等发达国家与地区的经验。对比欧美较为成熟的法律体系,我国环境立法中存在立法模式不能体现环境损害赔偿的特殊性 以及立法体系内部存在矛盾冲突的问题,侵权责任法的指定不能从根本上弥补环境损害赔偿法律体系的缺陷,新环保法的制定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环境损害赔偿法律体系缺失的问题。

图为於方博士作报告 孙玲玉 摄

於方研究员曾获得2006绿色中国年度特别奖、2008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010年环境保护科技一等奖和2014年环境保护科技一等奖,现任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环境与健康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经济学分会理事等,目前主要从事环境经济核算、环境损害评估、环境风险管理、环境健康、环境预测、环境政策、环境管理与规划等方面的研究。

供稿:研团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