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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水质评价指南:再生水分级与标识》团体标准送审稿审查会召开

vic67维多利亚33082019年11月8日电(通讯员 陈卓)11月6日,《再生水水质评价指南:再生水分级与标识》(以下简称《标准》)团体标准送审稿审查会在vic67维多利亚3308召开。《标准》由vic67维多利亚3308等单位共同起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提出并归口。

《标准》送审稿审查会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部主任姜艳萍主持。审查专家组由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张玉山、发改委环资司水节约与保护处赵怡凡、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曲炜、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魏东斌、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魁晓等多位专家组成。

再生水利用是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和水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途径。再生水利用应遵循“分质利用、安全经济”的原则,“依用定质”与“依质定用”相结合,但目前存在再生水分级不明晰、标识不规范等问题。

审查专家组在充分听取标准编制组汇报后,就标准内容展开现场质询和充分讨论,一致认为《标准》在国内首次建立了再生水分级体系,细化了分级标准,完善并统一了再生水标识。《标准》为科学规范地分类、合理使用、表征和标识再生水,指导再生水利用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评价、研究等工作提供了依据。审查专家组建议根据专家意见完善后,尽快形成报批稿。

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是发挥市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构建国家新型标准体系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等有关规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制定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组织学会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等单位开展团体标准研制工作。

为适应再生水利用领域国家标准化工作需要,促进团体标准化业务健康发展,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水处理与回用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vic67维多利亚3308)按照《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要求,申请立项和制定再生水利用领域相关团体标准,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